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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一届“东北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区县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由中国法学会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承办,辽宁省法学会、吉林省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协办的第十一届“东北法治论坛”,拟于8月下旬在黑龙江省举办。现将论坛有关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主题: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

分论题: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法制保障问题研究

2、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法制保障问题研究

3、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应对措施

4、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5、农村耕地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6、绿色农业生态补偿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7、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法制保障

8、农机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9、东北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问题研究

10、食品安全的法律问题研究

二、论文要求

1、本届论坛征集的论文包括学术论文与调研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8000

2)标注。在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原创。参评论文上报前应由推荐单位或本人通过知网检索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并提交检测结果,重复率超过30%不予以评奖。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及各位会员接此通知后,围绕论坛主题和分论题积极组织和征集论文,用A4纸打印3,并于2016713日前寄(送)盘锦市法学会,同时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市法学会邮箱:pjfxbj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东北法治论坛”字样。联系人:张艳玲、李露平。联系电话:2833530。逾期未报视为不参加评审。

2、省法学会论坛组委会对征集论文进行初评,交由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终评并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超过30%取消评奖资格。

 

 

市法学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