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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县区法学会、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第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协社法委、省法学会、沈阳市法学会共同主办,拟于7月中下旬在沈阳召开。现将论坛有关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题:新常态背景下辽宁全面振兴的法治保障。

分论题:  

    1、促进辽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对策研究

2、辽宁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优化投资环境的辽宁地方立法研究

4、辽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

5、辽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法律研究

6、辽宁互联网票据融资风险防范实证研究

7、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学研政策法律研究

8、沈阳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政策和法律问题研究(重点选取科技创新、人才创新、环境保护、金融安全智能城市建设等方向)

9、沈阳经济区重点产业衔接与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10、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错案责任问责制等相关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论文要切合主题,论题具体,论点明确,论证充实,逻辑清楚,字数在50008000字左右。

2、请在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称、职务)并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用宋体小四号Word 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小标题按规则排列(一、(一)、1),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3、请在文章首页左上角注明:第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三、征文报送与评奖及其他说明

1、请各单位及各位会员接此通知后,围绕论坛主题和分论题积极组织和征集论文,用A4纸打印3,并于2016623日前寄(送)盘锦市法学会,同时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市法学会邮箱:pjfxbjb@163.com。联系人:张艳玲、李露平。联系电话:2833530。逾期未报视为不参加评审。

2、本届论坛评审委员会将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荣获第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论文各若干篇并进行表彰。

3、上述论题(89题除外)也将是今年第三季度将要举办的第六届“盘锦法治论坛”的重点论题之一,故请论文作者在向市法学会报送论文电子版时,除排成第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征文上报外,同时可排成第六届“盘锦法治论坛”征文直接上报。

 

盘 锦 市 法 学 会

2016年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