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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00:00:00 浏览次数:次
通知
盘法学〔2017〕5号
关于征集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县区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及各位会员: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举办,辽宁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将于2017年8月下旬召开,现将论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分论题及相关说明
主题: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问题研究
分论题:
1、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立法协调问题研究;
2、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研究;
3、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研究;
4、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各单位及会员可根据论坛主题、分论题,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切合主题,论证充分,字数在5000至8000字左右。
2、请在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标注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称、职务)并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大小标题按规则排列(一、(一)、1),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三、论坛时间、地点
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论文征集与评奖
1、根据中国法学会和辽宁省法学会的相关要求,市法学会负责本地区论文组织征集和初评筛查工作,查重率控制在30%以下。
2、本次论坛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论文和优秀奖论文由论坛组委会统一制发获奖证书。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及会员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市法学会。
联系人:张艳玲,李露平;
电话(传真):2833530;
电子邮箱:pjfxbjb@163.com。
盘锦市法学会
2017年5月15日
盘锦市法学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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