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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委政法委 省司法厅 省法学会《关于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00:00:00 浏览次数:次
中共盘锦市委政法委员会
盘 锦 市 司 法 局 文件
盘 锦 市 法 学 会
盘法学发[2018]17号
各县区委政法委、司法局、法学会,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有关会员单位和各位学术委员:
为了做好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征文工作,现将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和省法学会《关于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
联系人:张艳玲,李露平,郑芳;电话(传真):2833530;电子邮箱:pjfxbjb@163.com。
中共盘锦市委政法委员会 盘锦市司法局
盘锦市法学会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辽宁省司法厅
辽宁省法学会
辽会〔2018〕11号
关于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
征文的通知
各市委政法委、司法局、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研究会,省内各法律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经请示省委政法委领导同意,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拟共同主办主题为“枫桥经验与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主 题:枫桥经验与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参考分论题(不限于以下选题):
1.枫桥经验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2.枫桥经验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3.枫桥经验的借鉴与推广
4.枫桥经验与社会自治
5.枫桥经验与群众路线
6.大数据与社会矛盾化解
7.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8.行业性、专门性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二、论坛时间、地点
拟于9月中旬召开,地点待定。
三、征文要求
1.论文要切合主题,论题具体,论点明确,论证充实,逻辑清楚,字数在5000字至8000字左右。
2.本次论文上报由作者自行完成,请各市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及有关单位做好论文征集的组织宣传工作。请论文作者于2018年7月1日至9月3日间,登录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论文递交端口(http://yingkebao.top/f/59f56cf1e7aea941a85958ee),按要求填报并上传论文电子版(匿名处理),省法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
3.本次论文报送工作将作为各市法学会和研究会评定组织奖和日常工作考核依据。
4.论坛将评选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对其中特别优秀的论文将以省法学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形式予以立项。
联系人:王嘉彧、李苏煜
联系电话:024—24842216、86122713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辽宁省司法厅
辽宁省法学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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