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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学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学科研究会:

现将《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征集活动并选登优秀来稿的通知》(盘宣电发[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如有投稿,请于6月26日前报送到市法学会办公邮箱pjfxbjb@163.com,联系人:杨林姝,电话:2833530。

附件:《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盘锦市法学会

2019年4月23日


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辽东湾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中、省)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3月28日,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印发了《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征集活动并选登优秀来稿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现就我市征文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以“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为视角,用文艺的形式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生动展现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用文艺表达人民群众对祖国的赤子之情,激励和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三、征集题材

(一)文学类:中短篇小说、中短篇报告文学、散文(一万字以内)和诗歌。

(二)摄影类:作品要求为近几年创作且未经发表的记录类影像,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三)短视频类:时长15分钟以内的视频短片,分辨率:1920*1080,编码H264,码率:9000kpbs以上,格式:Quick Time,字幕:简体中文/英文,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

四、具体要求

1、征集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投稿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不涉及著作权、版权归属等问题。

3、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在本地区本系统发布征稿启事,积极开展征集活动。

4、投稿请依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链路逐级审核上传。供稿链路暂未贯通的系统和单位,征集作品上传至市委宣传部学习强国投稿邮箱。

    联系人:潘露莹

    联系电话:8650017 

    邮箱地址:xxqgtg@126.com

  

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