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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法学会组织会员到盘锦农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践行雷锋精神 弘扬无私奉献”“送法进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9-07-08 14:39:16 浏览次数:

为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快“法治企业”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经营,努力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625日市法学会组织部分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经济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到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践行雷锋精神  弘扬无私奉献”“送法进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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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在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进行

活动紧紧围绕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法律需求,通过赠送法律书籍、法律知识宣讲和现场答疑等形式进行。赠送的书籍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宪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志愿者重点宣讲了《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合同法》《公司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重点内容。同时,针对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如何签订保密协议、如何管理档案以及如何维护企业在物流、超市经营等环节过程中被损害的权益等进行了现场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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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学会向农发集团赠送法律书籍

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吕义表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七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感谢市法学会用心组织和精心讲解,不但给我们送来了法律书籍和知识,也为我们职工上了一堂生动、详细的法律课,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保障合法权益。集团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守法工作,时刻用法律规范言行,依法经营。

3专职副会长刘新平就“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签订合同必备条件和如何签订保密协议”等现场答疑.jpg

专职副会长刘新平就“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签订合同必备条件和如何签订保密协议”等现场答疑

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洼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和辽宁攻坚律师事务所、盘锦市双台子区利民法律服务所的会员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受到了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5会员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周满就“公司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进行了宣讲.jpg

副会长、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周满就“公司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进行了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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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陈智永就“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区别、有关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等进行了宣讲 

 

6会员大洼区法院法官助理潘露就“企业在店面整改和超市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jpg

会员大洼区法院法官助理潘露就“企业在店面整改和超市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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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辽宁攻坚律师事务所孙韬就“企业物流部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法律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8会员辽宁利民法律服务所王丹就“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和如何处理劳动争议”等进行了现场答疑.jpg

会员盘锦市双台子区利民法律服务所王丹就“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和如何处理劳动争议”等进行了现场答疑

 

9会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韩力宣讲《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jpg

会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韩力宣讲《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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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市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赵丽君就“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