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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法学会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9-07-08 10:27:06 浏览次数:次
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参加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改革开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参与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参与地方性和行业性法治评估工作。
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法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开展同各地区和组织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参与法治宣传,主办法学会刊和网站。
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
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和思想库的积极作用。
指导、协调团体会员和地方法学会的工作。
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
盘锦市法学会现内设办公室一个,专职副会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