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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
发布时间:2019-07-08 10:25:47 浏览次数:次
盘锦市法学会成立于1991年12月21日,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
会长:刘永祯(时任市人大副主任)
第一副会长:王学昌(时任市司法局局长)
秘书长:卢振才(时任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长)
1997年3月21日,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首次设立了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副处级),同时增设了机关工作人员编制。
会长:刘永祯(原市人大副主任)
常务副会长:王学昌(市司法局局长)
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卢振才(1997年3月至2000年5月)
李桂芬(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
2005年3月22日,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发[2004]5号),理顺了市法学会的管理体制,将盘锦市法学会由“政府序列,归口市司法局管理”理顺为今天的“市委序列,市委有关领导联系,市委政法委代管”的体制。同年9月9日,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
第一会长:刘德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会长:刘永祯(原市人大副主任)
第一副会长:王永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
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本多
盘锦市法学会自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之后,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填补空白的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首次成立了盘锦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完善并健全了盘锦市法学会的组织体系;
——组建成立了盘锦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结束了我市没有专门学科研究会的历史;
——建立起了盘锦市法学会专家人才库,现已收录10人;
——2007年底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申请到了辽宁省内部资料准印证(第1315号),2008年初创办出会刊——《盘锦法学》,作为学术性期刊与省内13个兄弟市法学会、部分高校和山东、山西、四川、重庆、黑龙江、内蒙古等外省市区法学会进行学术交流。
——2008年4月份成立盘锦市法学会课题组,五次赴“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辽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地调查研究,撰写出的《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和滨海大道盘锦段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的法学理论文章,获第五届“辽宁法治论坛”一等奖,盘锦市法学会同时获本届论坛“组织奖”。这是“辽宁法治论坛”连续举办六年来,盘锦市首次获得的最高奖项。
与此同时,在中共盘锦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直接指挥下,在省法学会的亲切关怀下,盘锦市法学会全面加强了机关建设,购置了复印机、电脑、照相机、录音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投资装备了会议室、微机联网保密室,并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电脑技能培训,从而使市法学会机关面貌焕然一新,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全面加强了市法学会机关制度建设,依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作风基本形成。2008年,盘锦市法学会被辽宁省法学会授予“先进法学会”称号,被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授予“先进社团组织”称号,跨进了全省先进行列。
2009年11月17日,盘锦市法学会就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法学会关于实施<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意见》,召开有法学界、法律界会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本多主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超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2010年11月8日,盘锦市法学会迁入位于交警支队院内的新建办公楼。
2011年12月30日,盘锦市法学会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出了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机构:第一会长:杨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会长:刘德胜,第一副会长:孙波(副市级领导干部、市政府秘书长),常务副会长:王玉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专职副会长:王本多(兼任秘书长),兼职副会长11名,常务理事24名,理事73名;会议聘任了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成员;会议还通过了终止《盘锦市法学会章程》的决议。
同年1月28日,盘锦市法学会举办首届联络员培训班暨骨干会员新春茶话会。
2011年8月18日,盘锦市法学会网站正式开通。
2011年8月30日,盘锦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
2011年12月1日,盘锦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
2011年12月7日,成功举办首届“盘锦法治论坛”。
2012年8月12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蔡文凤撰写的《浅谈人民法院诉讼调解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一文在第七届“东北法治论坛”上获一等奖。这是“东北法治论坛”开办七年来,我市法学会员首次获得的最高奖项。
2012年9月26日,盘锦市法学会成功举办“会员沙龙”。
2012年11月21日,盘锦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
2012年12月28日,第二届“盘锦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13年7月23日,盘锦市法学会荣获第十届“辽宁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奖。
2013年8月2日,盘锦市法学会在大洼县唐家镇召开村官大学生会员座谈会。
2013年9月27日,2013年“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辽宁省盘锦市专场成功举办。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研究生导师贾宇教授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近180人作专题讲座。
2013年11月12日,第三届“盘锦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五届二次理事会议,选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国丹同志为市法学会会长。
2018年5月8日,召开了五届三次理事会议,补选了刘建忠、刘新平和李久顺同志为第五届市法学会副会长;补选刘新平同志兼任第五届市法学会秘书长。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苍海。回首过去,盘锦市法学会心潮澎湃,感慨万千——开拓者的足迹与创新精神定格为历史,摧人奋进。憧憬未来,盘锦市法学会干劲倍增,信心十足——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为我之天职,史赋重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贯彻执行《中国法学会章程》,健全完善法学会系统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不断拓展法学学术交流的空间和领域,加强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以崭新的风姿和与时俱进的理念,自觉为盘锦乃至全省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法学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