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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发布时间:2016-03-24 00:00:00 浏览次数:

   

在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国 长 青

2016318日)

 

尊敬的素芝老会长,各位副会长,各位学术委员,法学会的全体同志们:

这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的7号文件,深入落实全省十三五规划,在省委带领下,为全面振兴辽宁凝聚催生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干劲,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战略部署的形势下召开的,同时也是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就召开的。目的就是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安排部署新一年工作,借两会东风,为全省法学会工作注入新动力、带来新精神、催生新气象。这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也是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召开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后,我省法学会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全系统性大会,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全省法学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包括中央、省委等上级领导在内的各方面的认可,中国法学会和省里多位领导作出批示肯定,特别是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考评中,辽宁法学会取得了全国第一的好成绩,工作付出十分不易,工作精神十分可贵。过去的一年,全省法学会系统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刚才他们中的一部分代表受到了隆重表彰。在此,我代表省委政法委、代表宏章书记向全省法学会系统的全体同志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向获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落地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老工业基地振兴仍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所有这些都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更具体、更规范的新要求、硬要求。如何继续保持已经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再创新的佳绩,成为摆在全省法学会系统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

关于如何做好2016年的工作,刚才昌生同志代表省法学会党组做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希望各地、各研究会认真贯彻落实。值此机会,我想再谈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工作实践中参考: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各级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和先进性。这“三性”是对群团组织建设及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要求。法学会作为党的重要群团组织之一,必须始终不渝、坚定不移地抓好这“三性”建设。要继续把政治素质作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最首要、最核心的素质,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引领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正确认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要求部署上来。要切实避免和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面向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增进和密切与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联系,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做好服务工作,与时俱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真正把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起来、引领起来、凝聚起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要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壮大优化会员队伍,只要有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地方,只要法治建设需要的地方,都应该有法学会的组织、法学会的身影和影响力,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真正使法学会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是要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地抓好法学研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强调,要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习总书记的讲话,实质上强调的是“落实精神”,是对落实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我们搞好法学研究工作很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开展法学研究必须要有这种“落实精神”,各项工作必须求真务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按照“实、精、细、新”的要求开展法学研究。“实”就是开展研究必须立足实际情况、抓住实质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精”,就是研究工作要精品化,真正拿出实效管用、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细”,就是研究深度必须准确到位,提出的措施必须科学可行;“新”,就是研究的问题还要具有前沿性、前瞻性,或者说要具有时代性、潮流性,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参加全国政协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了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我们完全可以马上围绕这个问题开展研究,还有如何做好法学法律界的新闻及理论引导工作、如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如何进一步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等,都是中央新提出的课题,都可以迅速跟进行研究。总的说来,我建议当前一个阶段内,各级法学会、各级研究会要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创新发展理念”和“十三五”规划,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民法典编纂、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中国制造2025与辽宁制造业发展、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创新社会治理、互联网治理与发展、物联网和大数据建设等问题开展研究。

三是要着力抓好研究成果质量提升和应用转化工作转化应用是检验衡量研究成果质量和成效的根本标准,成果再多,得不到转化应用,不能指导和推动实践工作,都是“虚假繁荣”,都是“无用功夫”,久而久之,法学会研究工作必将失去活力和吸引力,开展起来会更加艰难。各级法学会、各级研究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视野,积极探索创新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建议各地要重点在协同配合等关键环节上狠下功夫,不仅可以横向联合,还可以纵向联合,甚至可以开展跨省联合研究,特别是要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研究,切实推动理论研究和实践需求的对接,真正把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个人智慧融合集聚起来,真正把学术观点转化为咨政建议。要健全完善成果输出输送机制。对每项重要研究成果,都要通过适当形式报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切实做好跟踪反馈工作,不能送出去就完事大吉、不要回音。要建立专门的登记台帐,对是什么研究成果、是谁的研究成果及报送什么部门、何人报送、何时报送、领导都做了什么批示、反馈结果等情况一一记录在案。要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研究成果质量成效评价考核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真正通过考评奖惩,调动研究热情,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研究质量,彰显成绩成果,促进应用转化。

 最后一点,希望省法学会在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进程中,汇集力量,吸纳人才,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团结推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发挥作用、作出表率。同时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围绕我省振兴发展的需求,多出有针对性、有应用价值,有前瞻考虑、可复制借鉴的法学学术成果。特别是今年,随着我省新一轮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社会上由于体制转变和深化改革、维稳反恐工作力度的加大,风险隐患随之增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治理隐患、补齐短板的政法工作方针,要强化落实,特别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要进一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同志们,金猴献瑞、玉宇澄清,新春新景象,蓝图展辉煌。希望大家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强大合力,为实现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的新突破,为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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