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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1 00:00:00 浏览次数:

  

在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段 文 龙

 (201746日)

 

各位领导,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省法学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是经省委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安排,特别是李文章书记关于法学会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部署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前,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同志对省法学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政法委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开展法学研究,积极参与全省法治实践,加强法学会系统自身建设,成功举办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和“辽宁法治论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服务辽宁振兴发展、推进法治辽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全省各级法学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法治实践、参与地方立法、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发展法学事业,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今天,文章书记又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文章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充分肯定法学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了省委和省委政法委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必将极大鼓舞振奋全省法学会系统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士气精神,推动促进全省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一会儿,肖声会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对全省法学会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刚才,会议表彰了2016年度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省法学会党组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致以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代表省法学会七届常务理事会作工作报告,请大家讨论和审议。

           

           第一部分 2016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6年是全省法学会系统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苏宏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给全省政法系统造成的严重危害和严重负面影响,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法学会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政法工作重点任务和中国法学会工作要求,克服苏宏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带来的严重负面冲击和影响,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创新法学研究、服务和参与司法实践、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推动研究成果应用转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培养法治人才、壮大会员队伍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年来,共有省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朝阳市法学会、鲅鱼圈区法学会等16个单位在中国法学会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其中省法学会研究会的工作经验是被中国法学会介绍推广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地方法学会研究会。省法学会还获得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和第十一届中国青年法治论坛两项组织奖。20168月,王乐泉会长到辽宁调研,对辽宁法学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特别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同志对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将法学会工作纳入政法工作和政法委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多次对法学会工作做出批示指示,并专程到法学会调研指导工作,为法学会工作提供了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在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忠诚、廉洁、为民”先进政法单位和优秀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中,全省法学会系统4个单位和5名个人受到表彰,极大地提升了法学会的地位和影响力。这些坚强领导、有力指导和鼓励支持,是全省法学会工作取得成绩的重要保证,也是继续做好工作的信心支撑。

一、坚持正确方向,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

面对辽宁拉票贿选案和王珉、苏宏章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辽宁政治生态造成的严重破坏,省法学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抓好全省法学会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使命,坚定不移地引领全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坚持讲学习、抓根本,牢固确立法学会工作的思想基础。注重思想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组织推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通报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确保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讲政治、把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省法学会党组始终坚持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工作事项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工作纳入全省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来谋划和安排,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全省各级法学会坚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支持,主动汇报、加强沟通,坚持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肯定、重视和支持。

三是注重抓落实、求实效,努力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全领域。通过综治考评、工作指导、专题培训、课题和论坛引领等多种途径,努力做好全省法学会系统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共有19个县区建立了党组,4个研究会临时党支部建设也在落实中。全系统没有发生任何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舆论和事件,为维护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服务振兴发展大局,法学研究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组织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做好论文和课题征集、申上报等工作,省本级共征集论文728余篇,其中对203篇给予奖励;共向全国性的论坛和区域性论坛上报论文132篇,其中63项研究成果获奖。特别是在环渤海法治论坛上,7省区共获奖189篇,其中辽宁43篇,比多数省区获奖数高出一倍。

一是精心办好我省法治论坛,实现精品工程品牌化。联合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协社法委和沈阳市法学会,以“新常态背景下辽宁全面振兴的法治保障”为主题,成功举办第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暨第九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以“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设计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主题,成功举办第二届全省法学院系院长(主任)论坛。抚顺、锦州、辽阳、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法学会也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法治论坛,其他市也都组织了各种专题理论研讨会,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沈阳市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论文数量达49篇,盘锦市获省级以上奖励论文数量超出考核指标20篇。

二是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性和区域性法治论坛。指导和协助辽宁大学法学院成功承办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着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一届青年法治论坛、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中日韩法治论坛、海峡两岸法治研究会学术年会及东北法治论坛、环渤海法治论坛等论坛活动。参加上海市法学会举办的“第三届自贸区法治论坛”和湖北省法学会举办的“法治湖北论坛”,开展跨省学术交流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是进一步增强课题导向性和吸引力。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全省政法工作重点任务和法治建设重点问题,省法学会共立结项研究课题89项,在经费大幅度压缩的前提下,资助课题经费16.4万元,资助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开展法学研究经费近20万元。各市法学会立结项课题72项,投入资助经费近8万元,其中大连市立项课题34项,丹东市每个课题资助1万元。这些资助有效增强了课题吸引力,激发调动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的积极性。

四是积极指导研究会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制定下发《2016年辽宁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研究会的考核管理。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下的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古今‘审’‘判’合一与分立的体制机制考察”“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常态下辽宁经济全面振兴的宪法行政法保障研究”“中国民法典编纂”等主题举办学术年会。海商法研究会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联合举办“船舶融资租赁实务与法律问题研讨会”。法律逻辑证据学研究会与安徽省检察院、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共同举办“侦查·询问·证据适用”学术研讨会。各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也通过召开常务理事会、学术年会、小型研讨会等形式,积极开展研究活动,法学研究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发挥优势作用,着力助推法治辽宁建设,参与法治实践效果进一步显现

一是大力推进“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在已经实现县级法学会和基层法律顾问站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了法治实践基地的全覆盖,朝阳、营口、铁岭等地还通过设立“法治信息员”等方式,在将工作触角向村社延伸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朝阳市和锦州市太河区法学会通过法律顾问站整合资源,积极探索与综治中心建设和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接融合,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年来,依托“百千工程”的推进开展,全省法学会系统共参与重大决策960余件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320余件次,组织模拟法庭 224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470余件次,提供法律服务14260余件次,参与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3120余件次,为辽宁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切实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省法学会充分发挥立法顾问单位的作用,积极参与省本级立法工作,共提出修改建议120余条,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采纳。特别是针对设立辽宁自贸区工作,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向省发改委提交了推进自贸区建设的详细报告,向省政协提交了《关于辽宁自贸区建设的若干建议》的政协提案,明确提出制定《辽宁省自贸区条例》等四项建议,得到了省政协和省发改委高度评价。同时,坚持工作跟进,主动与省商务厅协调联系,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各市法学会在推进法治实践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沈阳市法学会与市中级法院共同开展案例选送工作,有4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大连市法学会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鞍山市法学会积极参与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阜新市法学会牵头组织开展阜矿集团不稳定因素调研。各市法学会还抓住扩大地方立法权的契机,加强与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合作,参与了30余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发挥了较好作用。

着力推动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省法学会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市法学会共同研究形成的关于船舶融资租赁实务与法律问题的法治建议,报中国法学会和有关部门,为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提供了有价值的前期研究参考。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积极推行庭前会议,提高民事庭审的效率和质量》的研究成果得到最高法和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基层法院开始推行试点。积极为解决司法疑难问题提供支持,针对本溪县一起长期闹访、久拖未决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组织召开“法治实践基地服务基层疑难案件论证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各市法学会研究成果应用转化也取得了新的成效。沈阳市法学会《关于地方重大决策的法律问题》的课题建议成功中标省政府法制办重点课题,所属环境法学研究会的研究项目获得“中国能源革命的法治创新研究”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大连市海事大学李志文教授咨政建议获得交通部党组书记批示认可,锦州和朝阳市法学会的有关工作得到了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朝阳市和盘锦市法学会获得全国2016年度社科组织先进单位荣誉。

 四是积极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一年来,“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横向上实现了14个市的全覆盖,在纵向上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全年开展“双百”活动135场次,在全国法学会系统位列第一。省法学会研究会先后为朝阳、盘锦、锦州、本溪、丹东、铁岭等地举办了20余场法制讲座,还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法学教育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专题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大连大学法学院与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合作,连续开展“正德律师杯”农民法律知识竞赛、企业法律知识竞赛和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普法文艺晚会、农村普法大集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鞍山市法学会在国家、省、市三级法学网、会刊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0余篇,锦州市法学会积极参与“宪法广场”活动,阜新市法学会举办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辽阳市法学会开展普法进军营活动,葫芦岛市法学会在全市政法系统选调“义务法律咨询员”到乡镇法律顾问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还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县级行”系列活动,营口市鲅鱼圈区法学会与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月活动,等等,为厚植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积养法治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强化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法学会自身建设,履职尽责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

一是积极推动市县法学会和研究会建设。加强换届指导,督促推动本溪、营口、辽阳、盘锦4个市法学会按时完成了换届任务。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已经有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朝阳六个市的22个县级法学会建立党组,在全国居于前列,其中朝阳市7个县市区法学会全部建立党组,辽阳市有6个县市区成立党组,锦州市有4个县市区成立党组,朝阳市朝阳县、喀左县法学会还积极推动所属乡镇法律顾问站成立了党小组。同时,积极推动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党的建设,落实在所属四个研究会成立临时党支部。县级法学会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问题也取得进一步落实,锦州、朝阳、葫芦岛等地区12个县级法学会解决了实职副科级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问题,其中朝阳县法学会的编制达到6个,葫芦岛市有4个县市区法学会解决了编制问题,最少的2个专项编制,最多的4个专项编制。进一步完善法学研究组织框架体系,依托东北财经大学成立了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达到26个。加强调研指导,省法学会多次赴大连、营口、丹东、辽阳、铁岭、抚顺、锦州、朝阳等地调研,并在丹东召开了县级法学会工作座谈会。认真开展综治考评工作,通过以省法学会党组的名义致各市市委一封信,推动法学会建设,锦州、朝阳等地市委书记亲自批示、亲自过问,为法学会解决了亟需解决的难题。各市法学会在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和自身建设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溪市将2016年作为“基层基础建设年”,锦州市和朝阳市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加大对基层法学会干部的培训力度。召开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借助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领导出席会议指导工作机会,以会代训,提高培训层次和效果。组织两个批次共20余名干部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举办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沈阳市苏家屯区法学会等12个县级法学会经验介绍,还在培训班上举办了鞍山市法学会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培训效果不断提升。丹东、朝阳、铁岭、锦州、阜新、辽阳等市和葫芦岛兴城市等地法学会,也都组织开展培训,积极探索解决县区法学会和法律顾问站成立后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三是积极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一年来,新发展会员2万余人,个人会员达到30167名,团体会员达到了664个,个人会员数量在全国位居第一,群众性和代表性显著增强。发挥会员微博、微信群、QQ群及网站、会刊等平台作用,进一步丰富会员活动。组织两个批次14名会员赴台湾地区进行学术交流。积极为青年法学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建立青年法学博士智库,召开青年法学博士座谈会。目前,正在会同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 和省公务员局开展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评选活动。大连市法学会开展首届“大连市优秀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评选活动。鞍山市法学会继续深挖宣传孔立菊同志先进典型,下发表彰决定,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入选鞍山市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选编。在全国部分省区市法学会会员工作推进会上,省法学会和营口市鲅鱼圈区法学会作的经验介绍,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充分肯定。

    四是全面加强省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出台各项党内法规,落实党建工作“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整改意见,逐项清理整改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制定出台贯彻落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法学会实际,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等活动。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支部进行了改选,开展党费清缴工作,健全完善支部工作“六个档案”,认真落实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政治引领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做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方法仍需探索和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本领仍需进一步提升,在法治辽宁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还要大力增强;组织保障、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强化,有的受人员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等因素影响,精神状态不佳、存在等靠思想,有的研究会和个别基层法学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组织名存实亡,严重制约工作有效开展;法学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距离期望目标依然差距较大,研究会法学研究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发挥仍不到位,特别是市级研究会工作开展困难;部分市级法学会和县级法学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尤其是党组建设和会员工作任务艰巨。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年的工作中着力破解。

 

            第二部分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辽宁振兴发展仍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和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关键时期,对政法工作和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做好今年的法学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的部署安排,2017年全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部署安排,积极践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政法工作“1353计划”和“三大专项行动”,深化工作落实,锐意探索创新,突出规范发展,强化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为辽宁振兴发展和法治辽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根据这一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四个方向来开展工作:一是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开展工作。做好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2017年政法工作的主题主线。全省法学会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主线,围绕政法工作重点任务和中国法学会的各项部署来开展,真正将法学会工作纳入全省政法工作大局,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做到政法重点工作任务在哪里、中国法学会的部署要求在哪里,辽宁法学会的工作就紧跟进到哪里。二是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随着市县法学会和乡镇法律顾问站的全部建立,我省法学会的组织体系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目前正在探索向村社层面延伸。市县乡村法学会组织如何能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通过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把“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县级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发展等优势工作继续推向深入,积极探索服务、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途径、新做法。三是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今年是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也是全省政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年。围绕这一工作部署,全省法学会系统要通过抓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好各级法学会在机构建设、党组织建设、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和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健全、不平衡、不到位和不适应等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县级法学会如何科学运行及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问题,推进以规范强管理,以规范促发展。四是坚持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新的形势、任务和挑战面前,法学会工作如何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建设法治辽宁,实现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要积极引导,及时总结和交流市、县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工作创新发展的经验做法,并将其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评先选优工作内容。

具体来说,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抓好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学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组织引导全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定力,牢记职责使命,增强行动自觉,提升工作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委政法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找准切入点和落脚点,确保每一项工作部署要求都在辽宁法学会系统得到认真贯彻和有效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和向上级法学会报告沟通制度,始终将法学会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法学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入重点、融入大局,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是切实加强对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要深入落实省委要求和中国法学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建立健全引领意识形态的有效工作机制。通过举办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中央决策部署的认同、理解和落实。加强沟通,进一步密切与有关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联系,形成加强政治引领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积极同教育等部门配合,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阵地。

三是认真做好涉法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要发挥法学法律人才优势,联合传统主流媒体,利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省内及省外涉辽涉法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时发现、准确研判、有效处置风险问题,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特别是针对涉辽错误思潮、重大事件等,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讨、正确解读和广泛宣传,旗帜鲜明地反对错误思想和言论,增强正能量,传播辽宁法治声音,讲好辽宁法治故事。

四是强力推进全省法学会系统党的建设。市级法学会党组成员尚未配齐的,今年要全部配齐;尚未建立党组的县级法学会,今年要力争全部建立。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中国法学会的硬性要求,全省法学会系统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争取,攻坚克难,坚决完成。要积极推进在省属学科研究会建立党组织,积极探索在市属学科研究会和乡镇法律顾问站加强党的建设的途径和方式,逐步实现法学会系统党组织的全覆盖。已经成立党组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法学会党组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真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着力抓好服务参与,进一步提升大局意识和服务能力,助力辽宁振兴发展和法治建设

一是在全省法学会系统组织开展好“三项活动”根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三大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依托“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年” 活动;依托省市县乡法学会组织,开展“规范建设年” 活动;联合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各部门,开展“忠诚、干警、担当”主题征文活动。“三项活动”的具体方案已经在本次会议上印发征求意见。同时,要积极探索省市县法学会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特别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载体阵地建设,创造性开展法学研究工作。承办好第十二届环渤海法治论坛,积极参与全国性和区域性法学研究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辽宁法学研究工作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力。办好辽宁法治论坛,努力打造精品品牌。以“辽宁自贸区建设的法律保障”为主题,办好第十四届辽宁法治论坛。以“辽宁食品安全执法问题”为主题,办好首届青年法学博士论坛。还要组织好第十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和第四届全省高等院校法学院院长论坛,进一步丰富法学研究活动。抓好课题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法治辽宁建设的热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心和政府关注的难点问题,特别是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1353计划”、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自贸区建设来确立课题,继续加大对课题的资助力度,提高课题质量。中国法学会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和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主题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已正式开启,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多出成果。

三是努力提升咨政建言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认真履行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责任分工方案》(辽委办发[201641号)中法学会承担的职责。积极参与到辽宁自贸区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等辽宁振兴发展和政法重点工作中来,及时开展针对性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深入落实《关于在地方法治建设中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的意见》,加强与人大、政府法制等部门协作,组织力量,全面、全程、深度地参与到2017年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中来。着力推进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及时将研究成果通过法治建议等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特别是加强同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互动,努力将研究成果导入司法执法实践。探索建立研究成果转化实效跟踪评价制度机制,鼓励成果转化,提升工作实效。

四是扎实开展“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努力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重点,加强学习宣传工作。各级法学会要积极助推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进行法治学习,落实“双百”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报告会为主要载体、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工作要求。同时,积极推动“双百”活动进党校、进行政学院。“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以普通群众和青年学生为重点对象,结合落实“七五普法”,打造“特色亮点”,形成品牌效应。继续组织优势资源,以团体会员、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基层群众为重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继续办好各级法学会网站、刊物及各类信息载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报道好法学会工作,塑造好形象,提升影响力。

三、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筑牢创新发展根基,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

    一是继续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要逐步构筑起以省法学会为龙头,以市县法学会为骨干,以学术委员会和研究会为两翼,以乡村法学会组织为延伸,以会员为基础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市级法学会要继续深入落实好省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市级法学会党组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省法学会下发的《市级法学会日常工作指导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沈阳、鞍山、丹东、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等市还要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县级法学会要在继续完善法律顾问站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设立法治信息员等方式,向村社层面延伸工作触角。法治实践基地要切实发挥好整合聚集纵横向法学法律资源,特别是纵向法学法律资源的优势,利用上级或外地优势资源为本地服务。在法律顾问站建设上,要积极推广朝阳市和锦州太河区的“大法律顾问站模式”,积极探索将法律顾问融入对接到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中,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发挥集聚放大效应。在研究会建设上,省市法学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完善法学会研究框架体系,突出本级本地特色,真正发挥该领域法学研究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同时要加强考核管理,对于已经成立却长期不能有效开展工作的“僵尸”研究会,要及时进行清理整顿。有条件的县级法学会,要积极探索成立相应的法学研究组织。今年,省法学会将成立“辽宁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和“劳动法研究会”等研究会,进一步健全省属学科研究会构架体系。要真正让学术委员会动起来、活起来,注重发挥其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课题立结项、论坛主题确定、优秀人才和成果评选、应对法治舆情、引领法学意识形态及其他重大学术事项、学术活动中的作用。

二是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适时制定出台《关于在全省法学会系统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级法学会工作的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和改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在组织机构上,县级法学会要逐步达到“有机构、有职数、有编制、有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的“六有”要求;在领导机构上,县级法学会应有会长、专职(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有健全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并按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及时调整有关人员;在党的建设上,县级法学会应成立党组,在县级党委的领导下,真正发挥党组应有的作用;在组织基础上,县级法学会应进一步增强群众性和界别代表性,积极发展并合理维持应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在工作载体平台上,县级法学会要紧紧依托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来开展工作,这两个平台利用好了、作用发挥到位了,县级法学会的工作自然就有效开展起来了;在工作内容上,县级法学会要将重点放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上,有条件的县级法学会,可以适当组织开展课题、小型研讨会等形式的法学研究工作;在日常运行上,县级法学会要建立健全会长办公会、档案、机要、印鉴、后勤、财务、办公用品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运行顺畅高效;在考核管理上,应切实将法学会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综治(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强化绩效管理。

三是注重抓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树立推介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经验推广和典型引路,促进工作全面开展,不断提升扩大法学会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市级法学会要重点抓好县级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工作典型,县级法学会要抓住法律顾问站典型,同时,要特别注重对研究会工作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以点带面,互相借鉴,促进发展。今年,省法学会将适时组织召开“百千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或现场推介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等会议,各地也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互动交流。同时,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做法。

四、全面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杰出人才培养,切实为担当履责、创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组织开展优秀人才和成果征集评选等活动。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法学会法律人才库”, 重点加强和改善“青年法学博士智库”建设,探索建立库内人才的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和有效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库应有作用。开展第六届辽宁省杰出法学成果奖”和第三届“辽宁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评选活动,不断发现、培养和储备人才,激发研究活力,促进成果转化。探索建立重大创新特别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在法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

二是做好会员发展和服务管理工作。今年,会员发展数量要继续取得较大进展,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个人会员数量要达到3500人以上,其他市个人会员数量要达到2500人以上,团体会员数量也要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政法人才库”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政法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探索依托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政法人才库”,实现一库两用,助力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要重点抓好联络员建设,加强日常培训和考核管理,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活力的会员联络员队伍,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要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学习,特别是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种跨区域论坛和学术交流考察活动。

三是着力提升法学会机关干部队伍素质能力。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各级法学会机关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切实对照“五个过硬”和“四个能力”要求来提升各级法学会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要针对法学会工作特点,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及能力建设。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不断培养和树立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今年,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全省法学会系统还有一项十分重大的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的安排部署,今年是中国法学会的“改革年”,《中国法学会机关改革方案》已经报中央,批准后将正式实施。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准备、未雨绸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完成。各级法学会要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抓住用好这次机遇,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进改革工作,通过改革,推动自身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打开一片新的天地。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法学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更加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为辽宁振兴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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