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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力应从“及时的公正”开始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00 浏览次数: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让人们体验到了司法体制改革后所产生的巨大司法公信力,更让全社会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法治无与伦比的正能量。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提醒了人们对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信心,提醒了人们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必将在全社会产生信仰法治、信赖司法的良性效应。
个案公正关乎法治信仰。法律的最高境界是被人类信仰。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司法公正应该是可以感知感觉的。法院系统也正在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好这一时代任务,力求每一次听证、每一场庭审、每一起案件,都能用人民群众能够感知的方式呈现出来,不仅判决要求公正,更要求“及时的公正”,司法公信力的权威应该侧重于每一起个案的妥善处理,个案处理于整体而言如同九牛一毛,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全部,就是“九牛”。这理所当然会影响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判断和对法治的信仰程度。
个案公正积累司法公信。面对生命的尊严、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的期待,人民法院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一定能够赢得人民群众更大的信赖。
大洼法院 李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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