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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盘锦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11-19 00:00:00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盘锦、平安盘锦、和谐盘锦建设,进一步繁荣我市法学研究,1116,由中共盘锦市委政法委员会、盘锦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盘锦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参办的第八届“盘锦法治论坛”成功举办。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毕征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首席教授商小平应邀出席“论坛”并对交流发言论文进行点评。

在“论坛”上,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刘新平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八届“盘锦法治论坛”获奖论文和优秀组织奖单位的决定》,对37篇获奖论文和荣获“优秀组织奖”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和大洼区法学会5个单位进行了表彰。随后,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武越群、市律师协会会长侯德生和大洼区人民法院潘露3名会员依次发言。商教授对发言的3篇论文分别进行了精准而富有哲理性的点评,令与会者加深了对构建大调解格局的必要性和如何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等方面的理解和把握。

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毕征在“论坛”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指出:盘锦市法学会全体同志立足本职,认真落实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标准化建设、正规化要求、规范化管理,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连续7年荣获“辽宁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奖单位并受到表彰。这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全体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他要求:盘锦市法学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建设平安盘锦、法治盘锦、和谐盘锦做出应有贡献。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第一副会长刘建忠在论坛上作了讲话,他从论坛的特点和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认真落实好本届“论坛”精神,全面做好法学研究工作,在今后的法学研究工作中取得更新更大的成绩。也希望全体会员以本届“论坛”为新起点,立足本职,担当起新一代“法学人”的历史使命,努力形成高质量的法学研究成果,为建设法治盘锦贡献聪明才智。

市法学会副会长、市政协副主席蒋文夫在“论坛”中作简要总结,认为本届“论坛”内容与形式新颖别致,理论成果较多且涉及面广。这是全市法学会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步骤和有效举措。他总结了几年来“盘锦法治论坛”的业绩,并提出下一步法学研究工作重点的建议。

本届“论坛”以“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共征集到论文123篇,经学术检测、专家匿名评审,评选出一等奖4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4篇,优秀奖11篇。来自各学科研究会、政法单位、市直有关部门、部分高等院校和县区法学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200人参加了“论坛”。“论坛”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刘新平同志主持。